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8:54 来源:总务科 阅读数: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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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210 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C-2022ZX005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为认真贯彻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师生餐饮质量,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对学校食堂餐饮经营服务实行托管。

2、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近500人,学校教职工约72人。食堂分二层,约1000个餐位,食堂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洗消间、更衣室、冷藏保洁间、仓库,并配备基本的炊餐具、货架、水池、冰箱、桌椅、工作台、保温台等;具体情况托管企业可自行到现场查看,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勘查;房屋及设施设备以正式交接清单为准。

3、招标内容: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4、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5、招标金额为0元。

三、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及要求:

1.1、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大众伙食餐饮服务,含面点、米粉、粥品和蒸菜等,不得使用转基因类的食用油,不得经营现磨豆浆、凉菜和裱花类食品。

1.2、提供供学生自选和教师自助的营养餐的餐饮服务。

1.3、托管食堂实行零租金租赁,食堂经营期间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所有菜品的价格应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80%以内,任何产品的定价和调价,需要校方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1.4、学校每年对托管企业进行直接成本审核,审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与食堂托管方进行协商处理,每年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托管企业收支情况进行专业审计,审计报告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超出合同约定利润的结余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或定期退还给学生。

1.5、托管企业负责办理食堂经营所需各种手续、证照,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学校予以配合,但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1.6、学生食堂应每天公示食堂物资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每月公示食堂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服务期限及地点

2.1服务期限:服务期两年,但合同一年一签。在一个经营年度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违约行为,达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要求、承诺,且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

学校食堂营业额预算:师生合计预算:1400000/年(本预算参照2020年的实际营业额,不作为实际结算金额,具体应以学生实际消费发生金额为准)

2.2服务地点: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指定地点

3、食堂场地及设备:

3.1学校食堂现有设施设备均能够正常运行,托管企业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且严加爱护。学校食堂的所有设施设备,托管企业仅有使用权,无处置权。合同期限届满的,或须终止合同的,根据签订合同时的物品清单,应按物品清单将食堂财物如数交回给学校。

3.2托管企业应对所有的厨具设备和餐厅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厨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均由托管企业负责维修。托管企业对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翻新不少于一次。所有餐厨垃圾,必须严格执行餐厨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专人负责,与当地街道联系,由专业厨余垃圾处理公司回收。

3.3食堂所需的所有耗品自行负责。

3.4托管企业应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按学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用直接交燃气公司。

3.5学校只提供食堂二楼靠厕所的两间原仓库房改造成的住房给食堂做临时休息室,不再提供其他住房。

4、基本要求

4.1托管企业必须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后勤工作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和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及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管理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

4.2托管企业必须自觉遵守省、市、区级教育、卫生、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公安、环保等行政部门的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确保食堂安全稳定进行,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自行负责食品安全责任。

4.3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托管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设备设施,必须配备一辆供本项目使用的冷链车、一辆食材运输车;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本项目场地的工作人员不得低于11人(其中,三类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经理1人、营养师1人、白案师傅1人、专业中式厨师2人)。托管企业自行承担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开支。

4.4托管企业保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符合卫生要求,坚持索证、索票、验货、登记入库制度。米、面、油、肉、禽蛋、冻品、豆制品等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定点采购单位需学校参与考察确定,托管企业与定点供货商签订合同,由供货商送货;学校有权对采购实行监督检查。 

4.5冻品肉控制在鲜肉总量的10%以下;

4.6食堂不得售卖非加工食品(如饮料、牛奶、面包等)、不得售卖油炸食品。

4.7学生食堂必须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餐饮服务原则,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供应,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保证每餐备有“免费汤”。食堂就餐标准为:早上粉、面6,,面点定价均不得高于市场价,且需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售出,供餐价格要做到价实相符。学生中、晚餐三个标准:8元(两荤一素);10元(两荤两素);12元(三荤两素)。教师采用10元的自助餐(三荤两素)。提供的其他食物定价,由膳食委员会审查,并报市教育局后勤产业处和市发改委物价管理部门的批准。

4.8托管企业经营规范需求: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

《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

《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21115号)

《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及超市管理办法》(长教发[2016]4号) 

4.9夏天温度达到30℃、冬季温度低于10℃时,就餐时间开放空调。

4.10签订合同时,应进行资产清理,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确保学校国有资产不流失。

4.11托管企业在托管服务期内,不得转租、转包、分包,托管企业不能为团队挂靠企业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解除双方合同或予以扣除保证金。

4.12托管企业所聘用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食品安全法》和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其所聘用员工均不与学校发生任何劳动关系,托管企业与所聘用员工发生任何劳资纠纷与学校无关。

4.13托管企业对其从事的一切托管服务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及其所造成的经济责任,是所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直接责任人。

4.14托管企业需提供真实的投标文件,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负有法律责任。

4.15托管企业必须服从学校总务后勤部门的管理。

5、食堂服务团队要求:

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营养师、兼消防安全员,从业人员配备数与实际就餐人数比不低于14555。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持有健康证、身份证、暂住证,从业人员超过60岁不得上岗,按规定体检,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调离”制度。

6、托管经营服务要求:

托管企业须熟悉学校的教学规律和要求,要有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

托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分餐、送餐,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6.1 学生食堂总体要求:

营养膳食制度:托管企业须配有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食谱须每周提前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公布执行。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6.2食堂采购制度:

托管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必须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托管企业须配合相关工作。

采购或使用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及按规定给与处罚,并禁止托管企业向学生销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托管企业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6.3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

6.3.1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6.3.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6.4食堂成品留样制度:

每餐所有菜品成品必须留样,每种菜品留样不少于200克,包装好后放入留样专用冰箱,留样时间为48小时。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精确到分)等相关信息。如售卖的菜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发现一次食堂停业整顿、约谈相关负责人,累计发现两次解除合同。如造成严重后果,托管企业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5餐饮质量管理

教师学生每餐至少由二荤一素一汤组成,且保证每日菜谱有所变化,每餐饭菜数量充足、营养丰富,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

6.6餐饮管理制度:

6.6.1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

6.6.2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巡检制度,并做好检查、巡检记录和存档。

所有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人员的监督。

6.7检查监督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财政、发改、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生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托管企业须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抽查,不得阻扰相关工作。如遇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或发现问题,托管企业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处罚。

6.8托管企业退出机制:

6.8.1托管企业在托管经营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合同,限期退出:

(一)学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达不到80%的;

(二)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限期整改无效的;

(三)发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四)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五)年度财务审计有重大问题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六)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七)对履行合同条款不到位、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八)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等行为的;

(九)在经营过程中有转让经营行为的;

6.8.2托管企业每学年的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再续签合同并取消其托管经营资格。

6.8.3 托管企业中标后在合作期满前,若主动提出退出本项目,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退出本项目,如另一方不同意中止,则另一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6.8.4托管企业托管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6.9 应急处理方案

托管企业应针对本项目托管运营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况,提交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与对策。

6.10其他说明:

6.10.1托管企业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为学校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金额按各品目内容服务的学生人数计算,并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交学校备案存档。

6.10.2建立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对托管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的食堂招投标项目。

6.10.3托管期间,托管企业必须独立经营,托管企业在托管食堂过程中对外签定任何协议(含劳动合同)或法律文件均应以托管企业自身为主体,不得使用“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或其它类似容易引起误解的称谓。托管企业与学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均与学校无关。

6.10.4托管企业在校,必须对本企业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平安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凡是因托管企业自身管理问题影响学校平安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学校有权与托管企业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将由托管企业承担。

四、其他说明

1、学生就餐、老师工作餐采用一卡通刷卡方式消费,费用结算方式:食堂按月与一卡通充值处结算。

2、食堂所有物资的采购由托管企业自行负责,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采购,经营单位在学生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管下实行定点采购,定期对食品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将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取消其供货资格。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食堂做好台账管理,以备学校、教育局、市监局检查。

五、考评

1、托管企业一次性缴纳安全责任保证金10万元,如在经营期间托管企业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将保证金没收;如无此类情况,托管企业经营期限结束后学校将保证金归还托管企业。

2、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操作加工食物时不佩戴首饰;工作时带好工作帽和口罩,上卫生间要脱掉工作服,在食堂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切菜、煮饭、打饭、炒菜等),不得嚼槟榔、抽烟,不得带病工作,违反一次,罚款人民币50/.次。

3、食堂灶台干净整洁,用具摆放规范整齐,操作台面无灰尘,食堂地面干净明亮,食堂内、就餐区无蜘蛛网。若达不到以上卫生标准,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4、保持食堂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物体摆放有序,地面无垃圾,水沟无污垢。若达不到以上卫生标准,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5、所有留样食物,必须按量、按品类做好留样,贴好标签。若达不到留样标准,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冷冻、冷藏的食物,必须按荤素类分别放置,且所有冷冻、冷藏食物,必须覆膜或加盖保存。若没有达到上述要求,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7、凡是用作仓库的房间,不得堆放除食物、配料以外的杂物,违反一次,罚款人民币50/次。

8、甲方定期按《湖南省特教中专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考评表》每个月组织师生对食堂进行一次综合满意度测评,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考评;考评每月一次,每月就餐天数不足15天的,当月不测评;每月师生综合满意度测评达低于80%(含80%)的,当月罚款1.2万元,每月师生综合满意度测评达80%-85%(含85%)的,当月不奖励不罚款,每月师生综合满意度测评达85%-90%(含90%)的,当月奖励1.2万元,每月师生综合满意度测评达90%以上的,当月奖励1.5万元。

9、对食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托管企业自身管理不善影响到学校平安单位创建、文明校园评比等考核的,对托管企业进行10万元的罚款作为学校助学助教的资金。

五、其他说明

学生就餐、老师工作餐采用一卡通刷卡方式消费,费用结算方式:食堂按月依据教师一卡通消费情况结算,学生就餐与食堂自行结算。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一):

湖南省特教中专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学校职工和学生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为湖南省特教中专。

第三条  湖南省特教中专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学校职工和学生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第四条  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工作早餐和中餐,为在校学生提供三餐,同时兼顾提供学校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  食堂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六条  学校总务科负责食堂的管理,定期开展食堂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各科室应遵照学校的要求,共同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七条  学校总务科不定期联合属地市场监督部门和各科室定期对食堂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

第八条 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工作人员健康证,并上墙公示。

第九条 食堂的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备设施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  食堂应当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  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贮存、供应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  食堂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双锁冰箱内按餐分类留样48小时(精确到分)。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留样超过48小时,应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留样容器。

第十三条 食堂应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监督与证明,及时发现和清退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物品。验收必须由购买人、验货人、保管人同时到场填写进货单,过称验收、核价,并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四条  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加强食堂食品、水源和库房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  食堂应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按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操作间自行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  食堂接受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十七条  为响应政府号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严格遵守《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地沟油、潲水油”回流餐桌,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全覆盖,食堂经营者必须与具有处理餐厨垃圾资质的公司签订湿垃圾处理协议。食堂必须按垃圾分类标准对其余垃圾进行分类。

第十八条  为保障学校创建文明校园的工作,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工作,杜绝出现与文明校园创建相违背的事情发生。

第十九条  食堂应每年自行安排业务学习40课时,同时做好学习记录备查。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食堂经费在年度预算安排中列支,学校经招投标后,在每学期,根据招投标方案,由食堂出具正规发票,向学校进行结算,做到专款专用、收支清晰。

第二十一条 严格控制就餐标准。

1、外来人员凭公用卡就餐,有外来人员就餐时,各科室需到校办公室填写公务卡使用登记表,在食堂用餐,按实结算,不得超过40/人、餐,外来人员就餐应主动交纳伙食费,若未交纳,公用卡所发生的费用计入伙食费开支。

2、各科室需要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用餐的,实行餐前申报、餐后签单制度,按照实际费用实行“一单一结”,按公务接待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食堂经费实行每月报账制度,按照招标总额控制、按实结算方式,由总务科等科室对各种票证进行清理和查验,餐费支出按食堂实际充卡金额、公务接待金额、食堂硬件耗材维修金额等实际票据进行结算。财务报销由具体经办人员经手,学校总务科负责人审核,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 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设置账卡,详细登记、妥善管理。

第四章  就餐管理

第二十四条 食堂要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调查,做好食品采购价格监督,菜品品种和菜式搭配要多样化,尽量保证食品供应的充足和丰富。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就餐时间进餐,食堂开放时间:早餐:7:008:00,中餐:12:0012:40,晚餐:17:3018:00。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以免发生误餐等现象。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就餐人员不得将饭菜带至教室、办公室、寝室等其他地方就餐。

第二十六条 提倡文明用餐,职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教师用餐点在食堂二楼餐厅,学生就餐点在食堂一楼餐厅。学生中午就餐时,由总务科每天安排两名教师在学生食堂进行陪餐。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手弃置余饭剩菜,用餐完毕后由就餐人员自行将餐具摆放到指定地点,残物按分类倒置。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第二十七条 公务接待工作餐凡在食堂安排的,各科室应当提前一天填写报批单,由学校办公室报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批,食堂工作人员凭报批单的人数及标准负责安排菜品和服务。   

第二十八条  就餐卡充值:就餐人员名册由学校办公室和教务科提供,报学校总务科备案,作为发卡充值的依据,今后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报校办公室审核备案,作为增发和取消就餐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职工餐卡按餐补标准按月充值。教职工凭就餐卡到食堂用餐。

第三十条  为方便在职职工消费,就餐卡卡内余额可在食堂订购零售价的油、米、面等物品。同时,每学期期末,餐卡清零。

第五章  节约管理

第三十一条  食堂应建立厉行节约制度和措施。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成本。要加强食品和其他原材料的节约管理,防止因腐烂变质造成的损耗,推行工作简餐,提供小份食品,切实避免食品浪费。

第三十二条  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

第三十三条  食堂要加强物品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账货、账卡相符;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三十四条  食堂要加强水电、煤气等各种资源的节约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灶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资源消耗。餐厨废弃物应单独设置回收装置,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协调食堂工作人员按用餐人数采购、制作和配餐。积极引导职工增强节约意识,提倡“空盘行动”,对浪费行为给予友情提醒和批评教育。

第六章  民主管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总务科应加强食堂管理和服务,联合学生科、生活部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第三十七条  学校总务科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及时分析食堂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食堂经费开支情况,做好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以确保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第三十八条  要主动收集就餐职工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与就餐职工的情况交流,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总务科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二):

湖南省特教中专食堂满意度调查(学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意见、建议,请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你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1

饭菜卫生状况

2

食堂整体环境卫生

3

饭菜份量

4

饭菜价格

5

饭菜口味

6

菜式品种

7

饭菜保温

8

用材质量

9

荤素搭配

10

服务态度

其他建议和意见

 

 

湖南省特教中专食堂满意度调查(教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意见、建议,请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你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1

饭菜卫生状况

2

食堂整体环境卫生

3

饭菜份量

4

饭菜价格

5

饭菜口味

6

菜式品种

7

饭菜保温

8

用材质量

9

荤素搭配

10

服务态度

其他建议和意见

 

湖南省特教中专食堂满意度调查(家长)

为了进一步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意见、建议,请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你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1

饭菜卫生状况

2

食堂整体环境卫生

3

饭菜份量

4

饭菜价格

5

饭菜口味

6

菜式品种

7

饭菜保温

8

用材质量

9

荤素搭配

10

服务态度

其他建议和意见

备注:

备注:1、请从饭菜卫生、环境卫生、饭菜分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菜式品种、饭菜保温、服务态度等方面评价。

210项测评内容中,有8项(含8项)以上为满意的,则该张调查表为满意票。

3、满意率=满意票数÷测评总票数

湖南省特教中专食堂师生满意度汇总表

学校就餐总人数:                 

参加测评人数:

汇总日期:                   

     

评测

内容

满意

票数

基本满意票数

不满意票数

满意率=满意票数÷测评总票数

食堂

伙食

备注:计算满意率时,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

学校评测人员签字:

纪检人员签字: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字: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120   202201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

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至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210 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0210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83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731-8273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周洁0731-82237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洁

电 话:0731-82237016

中国政府采购网挂网地址: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201/t20220120_175400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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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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