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23:21 来源:总务科 阅读数: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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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NXC-2022ZX005(招标文件编号:HNXC-2022ZX005)

二、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源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龙莲村五里堆集镇吴虎踞自建房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南源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1.1、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大众伙食餐饮服务,含面点、米粉、粥品和蒸菜等,不得使用转基因类的食用油,不得经营现磨豆浆、凉菜和裱花类食品。
1.2、提供供学生自选和教师自助的营养餐的餐饮服务。
1.3、托管食堂实行零租金租赁,食堂经营期间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所有菜品的价格应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80%以内,任何产品的定价和调价,需要校方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1.4、学校每年对托管企业进行直接成本审核,审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与食堂托管方进行协商处理,每年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托管企业收支情况进行专业审计,审计报告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超出合同约定利润的结余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或定期退还给学生。
1.5、托管企业负责办理食堂经营所需各种手续、证照,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学校予以配合,但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1.6、学生食堂应每天公示食堂物资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每月公示食堂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
《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
《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21〕115号)
《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及超市管理办法》(长教发[2016]4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志勇(组长)、周桂林、张红卫、王艳辉、黄智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1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83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731-8273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周洁0731-82237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洁

电 话:  0731-82237016

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zbgg/202202/t20220210_175834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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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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