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度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01 10:53 来源:办公室 阅读数: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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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

学校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

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省盲聋哑人职业培训中心,1999年省政府批准升格为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2006年学校在现址征地75亩兴建新校区,2010年11月新校区建成办学。学校现占地90亩,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由相距1000米的新老两个校区组成。学校布局合理,功能用房一应俱全,教学康复器材器械及无障碍设施配套完善。学校开设了中医康复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绘画、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等8个专业,在册盲、聋、肢体三类残疾学生600人,31个教学班。办学30多年来,共培养了5000余名掌握了一技之长的残疾人毕业生。

部门职责:全校师生员工以服务残疾学生为宗旨,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为己任,围绕“厚德自强,笃学精技”的校训精神,以培养“品德优秀,人格健全,技能突出”的毕业生为办学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职业教育方针政策,致力于打造残疾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对残疾学生严格管理,全面关爱,精心培育,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规模、壮大师资力量、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先后荣获“湖南省未成年保护先进单位”、“湖南省德育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中职学校学生就业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19年被中国残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5-2018年度全国体育先进工作单位”光荣称号,2015年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省级示范性(特色)中职学校评估验收,2016年初正式获得省级示范性(特色)中职学校称号;在2015年,学校中医康复保健专业还顺利通过了省中医药卫生管理局对中医康复保健(国控)专业的审批,是全国唯一一所获批该专业的特教学校。2020年,学校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二、机构设置

学校系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组织机构为教务科、学生科、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和总务科共5个科室。学校编制61个(目前空编11个),在岗教职工78名(含生活辅导老师6人),其中20名编外聘用人员,8名劳务派遣人员。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学校为独立决算单位,无直属单位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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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703.96万元。与上年相比,降低了245.64万元,降低了8.33%,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削减了18.67万元,年中增补降低了226.9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6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8.35万元,占99.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2.00万元,占0.4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0.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47万元,占45.79%;项目支出1,310.01万元,占54.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5.20万元,降低8.38%,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较上年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32万元,提高7.11%,主要是因为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35.44万元,占6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566.38万元,占26.24%;卫生健康支出45.00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112.00万元,占5.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2.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5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4%,其中: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204.21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经费362.36万元,支出相应增加;二是从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04.21万元中发生了支出。

2、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880.02万元,支出决算为86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

3、教育(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24万元,支出决算为7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5.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度结余资金2.62万元,于今年全部使用完毕。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年初预算为543.7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底部分人员年底文明综治奖暂未发放。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12.00元,支出决算为1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1%,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6.02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6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9%,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5万元,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3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5万元,增加62.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频次及人数增加,员工误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从而导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预算69.91%,与上年相比减少3.31万元,减少30.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导致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28.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9万元,占71.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2个、来宾220人次,主要用于学校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95万元;支出23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40万元。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2.55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9.85万元,减少43.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厉行节约,支出较上年增多。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校年度预算绩效纳入省残联进行统一考核,未独立开展绩效评价,相关绩效情况由省残联统一进行公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十、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十一、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省里缺陷儿童学校的额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度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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